中小企业更需商标战略助力

来源:中国工商报-商标周刊 作者:匿名 发布:2014-9-9

    近年来,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在实施商标战略方面的自觉性不高、执行力不强,亟须引起地方政府重视并及时调整商标战略的重心与方向。

    中小企业的商标意识不强有诸多表现。有些为他人贴牌生产的企业存在“小富即安”心理,满足眼前利益,将注册自己的商标视为“没有必要”的事。不少服务行业的中小企业认为“搞生产”的企业才需要注册商标,自己只需要好口碑和回头客就够了。还有一些企业想当然地认为商标只要使用在自己产品上就是自己的,没必要申请注册。更有个别企业一心想“走捷径”,通过仿冒甚至假冒他人商标赚“黑心钱”。有的企业虽然申请注册了商标,但是使用不规范,维权意识淡薄,没有很好地发挥商标应有的作用。

    近年来,不少地方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商标战略实施机制,在加快形成区域优势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笔者认为,地方政府应适时调整工作重心,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指导与支持力度。

    经过改革开放磨炼成长起来的大型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自觉性和商标工作机制的完善成熟程度普遍较高,只需给予常规性的指导帮扶即可满足其需要。要重点关注的是那些规模较小、实力较弱,仍处于发展成长阶段的中小企业,它们需要地方政府和各级工商部门在实施商标战略、制定帮扶政策上给予倾斜。

    中小企业商标战略实施不力的原因之一是企业负责人的商标意识不强、商标知识缺乏。因此,各级工商部门应把工作重心下沉,将中小企业负责人作为商标战略宣传的重点,调整工作模式,不局限于在重点节日如“3·15”和“4·26”开展宣传,要把重点放在日常宣传上,如赠阅有针对性的宣传材料和商标管理案例汇编、组织企业负责人参加研讨班、开通商标业务咨询服务平台等,增强相关负责人的商标意识,促进其自觉地在本企业实施商标战略。

    在加强中小企业的商标培育工作中,应根据“因地制宜、因企业而异”的原则进行分类管理、跟进服务。尤其应注重引导企业将商标战略与当地独特的文化旅游资源、地理环境资源、农林产品资源相结合,打造独具特色的商标。在培育过程中,应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指派专人指导,提供咨询服务。对于已有注册商标的中小企业,以结对子形式提供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商标使用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2014年5月1日,新《商标法》和《实施条例》同步施行。新法的很多规定如一标多类、规定审限等,都极大地方便了申请人,为中小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撑。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推动下,大量中小企业不断涌现,我们期待它们能更好地借助商标战略在市场上找到自己的位置,实现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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