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功注册“热贡”商标的专报 | ||
| 来源:青海省工商局 作者:匿名 发布:2014-6-13 | ||
|
尊敬的匡湧副省长: 自2008年以来,随着热贡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热贡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为了有效保护这一知识产权,省工商局将加快“热贡”商标注册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已有30余件商标成功注册,为推进热贡品牌战略实施奠定了法律基础。 “热贡”是一个较宽泛的地理、地域概念,意为“梦想成真的金色谷地”,主要包括青海省黄南州藏族自治州同仁县、泽库县、尖扎县南部以及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东部等地区,核心区域是现在同仁县的隆务、保安等地区。近年来,黄南州委、州政府大力推进热贡文化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各类经营模式的热贡文化企业87家,热贡文化产业从业人员1.26万人,实现年产业收入2.04亿元,人均收入4.56万元,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热贡文化产业集群,呈现出了文化事业发展和群众增收致富双赢的可喜局面。为了全力打造“热贡”文化产业品牌,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发展,省、州、县工商部门上下齐心,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一是加快了热贡商标培育的进度。自2006年起,黄南州工商局和同仁县工商局按照“创一个品牌,兴一个企业,活一方经济”的理念,把培育和发展“热贡”注册商标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加强宣传的同时,加快商标注册进度,有重点地开展上门服务,送商标知识进企业,手把手指导商标运作,对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提供了帮查询、帮设计、帮代理等一条龙服务,截至目前,同仁县各类企业拥有注册商标73件。二是强化了热贡商标注册的领导。为了加快推进“热贡”品牌建设,州、县工商部门多次向地方党委、政府出谋划策,得到了黄南州委、州政府和同仁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2009年以同仁县文化馆的名义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了“热贡”商标注册申请。由于受“3.14”等因素影响,国家工商总局认为“热贡”带有宗教色彩,与宗教有一定的关系,驳回申请,给予不予注册答复。“热贡”商标未能通过注册,给“热贡”文化产业的长足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期间,外地部分人员瞅准“热贡”商标的巨大商机,纷纷开始以各种方式抢注“热贡”商标,“热贡”这一重要的知识产权面临流失的危险。为了确保“热贡”商标的成功注册,2011年,由省、州、县工商局组成“热贡”商标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省工商局牵头总负责,黄南州和同仁县工商局配合抓落实,指导同仁县文化馆,于2012年再次提出“热贡”商标的注册。申请注册的“热贡”商标涵盖44个大类,共计440个小类。三是加大了商标注册协调工作的力度。围绕热贡商标首次注册失利的问题,省、州、县联合工作领导小组逐一分析原因,重点从阐述“热贡”释义入手,在黄南州和同仁县两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查阅大量历史资料后,向国家工商总局呈报了《关于“热贡”地名释义的函》。针对国家工商总局审查热贡商标涉及的专业机构多、审查人员广的实际,省工商局由主管局长带队,前后八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及商标局有关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争取了各级领导和主管工作人员的支持,确保了“热贡”商标在30多个大类的顺利注册。 今后,省、州、县工商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推进品牌强省战略的总体部署,结合黄南实际,依托热贡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这一优势资源,坚持培育和保护并重的原则,进一步推进热贡商标工作,助推我省文化产业品牌升级。 特此专报。 青海省工商局 2014年4月28日 | ||
|
上一个新闻:海南州政府表彰实施品牌战略 下一个新闻:于发布《台湾地区商标注册申请人要求优先权有关事项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