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标过期 工商及时补救 | ||
| 来源:东台日报 作者:匿名 发布:2014-6-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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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富安工商分局接到市蚕药二厂有限公司的求助电话,称公司的“华富”商标已经过了有效期,看有什么办法可以补救一下。 放下电话,分局立即派人到公司了解情况。市蚕药二厂有限公司的主打产品是蚕药,注册的“华富”商标于2010年11月9日到期。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公司在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一年申请续展注册,由于特殊情况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因此,公司应当在2010年5月至11月内申请商标续展,最迟不能超过2011年5月9日。但由于企业改制,事情比较多,没有及时办理续展登记致使商标权丧失。分局现场与市工商局监管科取得了联系,经初步查询,“华富”商标目前还没有被其他单位和个人实施抢注,还可以进行注册。于是分局人员及时帮助公司完善商标注册的相关手续材料,同时对公司如何继续合法使用“华富”商标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指导,避免企业因不懂《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而发生违法行为。 知识普及 商标续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一年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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